臨泉縣公安局拘留所、戰訓基地、警犬基地建設初步設計服務采購項目中標結果公示
編輯日期 2020-08-18 閱讀次數:1453 次
一、項目相關情況
項目名稱:臨泉縣公安局拘留所、戰訓基地、警犬基地建設初步設計服務采購項目
項目編號:JQ-2020-200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采購公告發布日期:2020年8月14日
采購日期:2020年8月18日
成交供應商名稱:華誠博遠工程技術集團有限公司
成交供應商聯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八大處高科技園區西井路3號3號樓5273房間
成交金額:207000.00元
評審委員會名單:陳少華、徐焱、姚明琦
采購人名稱:臨泉縣公安局
地址:臨泉縣光明南路與迎賓大道交叉口
聯系人:姚警官
聯系方式:18955818082
采購機構名稱: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臨泉縣城光明南路(縣委縣政府西門對面)
項目負責人:崔淼淼 聯系電話:18356850137
收費金額:采購代理服務費6000元,由成交人支付,含在談判報價的單價、合價和總價中,不得單列。成交人領取成交通知書時支付。
公告期限: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8月19日
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質疑),可在成交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本項目受理異議(質疑)單位是臨泉縣公安局,地址:臨泉縣光明南路與迎賓大道交叉口,咨詢電話18955818082;代理機構: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地址:臨泉縣城光明南路(縣委縣政府西門對面),咨詢電話18356850137;對該項目的投訴:本項目受理投訴的單位是:臨泉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地址:臨泉縣政務新區南樓,咨詢電話:0558-6586369。
二、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臨泉縣公安局
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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