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地鐵廣告投放項目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的公示
編輯日期 2020-04-26 閱讀次數:6149 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非招標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4號)及《安徽省省級預算單位變更政府采購方式審批管理辦法》(財購[2015]560號)的規定,現就本項目擬采取單一來源方式采購予以公示。
一、采購人名稱:安徽省應急管理宣傳教育中心
二、采購人地址:合肥市長江中路333號
三、采購人聯系電話:0551-62652003;
四、采購項目名稱:合肥地鐵廣告投放項目;
五、擬采購貨物或服務的說明:在省應急管理廳“安全生產月”“防災減災周”及其他法規、政策、活動等時間節點,通過合肥地鐵電視編發應急和安全宣傳公益廣告,開展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應急救援知識普及活動,強化全民安全意識。
六、采購預算金額: 15 萬元;
七、采用單一來源方式的原因及說明:
1.合肥地鐵電視廣告具有覆蓋地域廣、受眾人流量大(2019年,日均客運量49.2萬人次,單日最高客運量100.563萬人次)特點,有利于聚焦公眾對宣傳內容的關注。
2.合肥地鐵唯一指定合肥廣電城市軌道交通傳媒有限公司全權運營合肥市軌道交通1、2、3號線地鐵電視(站廳、站臺、車廂內視頻系統)的內容和宣傳資源。
3.根據《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編辦印發<關于做好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財綜〔2017〕47號)相關規定,本包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購買合肥地鐵廣告投放服務。
八、擬定唯一供應商名稱:合肥廣電城市軌道交通傳媒有限公司;
九、擬定唯一供應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區高新區香樟大道208號;
十、專家論證意見(預算金額達400萬元以上項目需提供,未達到400萬元項目可不提供):無;
十一、專家名單、工作單位、職稱:無;
十二、公示期限:2020-04-26至2020-05-06;(注:必須為不少于5個工作日,不含節假日;公示期限從公示開始日期次日算起)任何供應商、單位或個人對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安徽省應急管理宣傳教育中心反映,同時抄送安徽省財政廳政府采購處(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號;聯系電話:0551-68150413)。如無異議,公示結束后將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采購。
安徽省應急管理宣傳教育中心(采購單位)
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采購代理機構)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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