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利辛縣中醫(yī)院口腔科醫(yī)用耗材采購項目二標包(二次)成交結果公告
編輯日期 2025-01-16 閱讀次數:4133 次
一、項目相關情況
項目名稱:2025年利辛縣中醫(yī)院口腔科醫(yī)用耗材采購項目二標包(二次)
項目編號:JQ-2025-001
采購方式:詢比
采購公告發(fā)出日期:2025年1月10日
采購日期:2025年1月16日
成交供應商名稱:合肥卓越義齒制作有限公司
成交供應商聯系地址:合肥市包河經濟開發(fā)區(qū)北京路468號安徽省檢驗檢測科技園4號樓1層、3層、4層、5層、6層
報價:95%
供貨期:3年
采購項目概況:包括但不限于口腔科常用加工耗材等。
預算金額:144203元/年
評審小組名單:王學杰、李影、李獻春
采購人名稱:利辛縣中醫(yī)院
地址:利辛縣向陽路99號
聯系人:楊雨
聯系方式:0558-8811156
采購機構名稱: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區(qū)置地廣場E座26樓
項目負責人:任巖 聯系電話:0558-8866258
公告期限: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 17 日(1個工作日)
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材料遞交地址:1.利辛縣向陽路99號,聯系電話:0558-8811156;2.利辛縣青年路中國銀行四樓,聯系電話:0558-8866258。
若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利辛縣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提出投訴。
二、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三、其他:無
特此公告。
采購人:利辛縣中醫(yī)院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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